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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zongyu王金彪 (律师) 提出的问题

yanzongyu
提前交房陷阱
回答:1 浏览:1409 提问时间:2012/5/24 14:17:32
【陷阱提示】 用“提前交房”掩盖质量问题,使购房人接受质量不合格的房子。 【风险描述】 到处都在声讨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是颜阿姨买的房子却提前交房了。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05年4月1日至15日之间交房,可是2005年1月10日,颜阿姨就接到了验楼通知书,通知她可以在1月10日至30日之间验收房屋。 来到楼盘,接待人员告诉颜阿姨,由于工程建设比较顺利,所以提前了3个多月就竣工了,这样各位业主就可以提前住到新房子里面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咱们这房子也已经进行了初步装修,直接就可以搬进来过年了。 跟着接待人员到新房子里面转了一圈,看了整齐的地砖,雪白的墙壁,齐全的壁柜,颜阿姨放心了。看来接待人员没有骗她,这房子现在就能住进来。 看到颜阿姨满意的笑容,接待人员拿出份文件请颜阿姨签字,表示自己对这套房子满意,接受这套房子。签字之前,颜阿姨忽然想起儿子告诉她,签字之前一定要看一份名字叫《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的文件。 面对颜阿姨的询问,接待人员解释道:咱们这个楼盘不是提前竣工了吗?这个文件需要报批,材料开发商早就已经交上去了,原本3月底可以批下来。现在提前竣工了,所以这个文件还没有拿到。这么早通知您来收房,主要是给您提供方便,要不这房子也是空着。开发商为了业主能够提前人住还帮大家交了今年的采暖费呢。 这实在令颜阿姨头疼,儿子说一定要看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签字,可是现在因为提前竣工没有拿到,也是情理之中的。颜阿姨一家是拆迁户,一大家子在外面租房子已经一年多了,租的房子马上就要到期了,要是现在就能住进来,不仅省钱,还能在新居过新年。 犹豫之间,接待人员的一句话打动了她,“反正房子您都已经看见了,这么好的房子,住进来肯定没问题,《备案表》还不就是个程序?” 颜阿姨最终签了字,住了进来。但是一年多了,开发商非但没能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子还出现了很多问题:墙面出现了很多裂缝、渗水、房子不保温…… 邻居们组织起来去找开发商,却发现开发商早已经被宣告破产了,楼盘因为质量问题不能获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产证都没法办理。 【防范对策】 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无论是否能提前住进来,只要没有《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坚决不能接受房屋。如果购房人接受了这样的房屋,就等于放弃了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让开发商逃脱了责任。 目测难以检验房屋质量,尤其不要被开发商提供的简单装修所蒙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无论开发商开出如何优惠的条件,都要坚持正确的收房流程:首先要查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等重要文件;然后验收房屋,遇到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达成书面协议,与开发商约定好整修方案和时间;最后签收房屋、签订前期物业合同。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3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4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5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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